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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听证地点

雄宝酒店二楼和谐厅

三、听证内容及相关材料

(一)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详见附件1)

(二)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成本监审情况(详见附件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刘红文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潘  怡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尹  毅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

宋  彪    楚雄州消费者协会

张海铭    楚雄交运集团

纳云帅    楚雄鸿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李永发    楚雄州居民

邓应花    楚雄州居民

沈海燕    楚雄州居民

施  灵    楚雄州居民

刘子瑜    楚雄州居民

李祥睿    楚雄州居民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沈康鉴    楚雄北绕城公路有限公司

周嘉慧    云南交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赵熙宇    楚雄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田红锦    楚雄州人大代表

吴献黎    楚雄州政协委员

4、专家学者

张  磊    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

马  兴    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5、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

罗玉彬    楚雄州司法局

周晓伟    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

陈  刚    楚雄州道路运输协会

(三)旁听人员

胡照海 冯荣才 杨红苏 熊建立 李超

附件:

1、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2、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成本监审情况。

特此公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楚南一级公路起点位于楚雄市苍岭镇东侧,接安楚高速公路连汪坝立交匝道,途径连汪坝、张家边、腰站街、鱼坝、茅草坪、小廓邑、张家屯、达连坝、紫溪镇、钱粮桥、吕合、牛凤龙、南华,止点接原国道G320线K3003+730处,项目实际计费里程为53.819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楚南一级公路已于2017年7月15日正式通车运营。

(二)试行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17〕35号)的相关规定:

1.收费站设置。在楚雄州东瓜镇桃源社区渔坝村,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K8+580处,设置溪坝河1个主道收费站。

2.收费车型及收费系数。按照《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规定,客货车实行五车型分类,计费系数按照我省现行一级收费公路收费系数计算。五类车型计费系数分别为:1:1.8:2.5:3.5:4.5。

3.收费标准。在溪坝河主道收费站,一类车型收费标准为19元/车·次,其余车型收费标准按照计费系数计算。全线采用双向收费方式,每次收取单程车辆通行费。该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2年。

二、收费标准测算

(一)测算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7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测算一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二是考虑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实现还本付息,获得合理回报。

(二)测算原则

收费标准测算过程中,遵循合法合规、客观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测算结果合理可行。

(三)测算参数

楚南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测算的参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规模。由于楚南一级公路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本次测算中,投资规模以批复概算总投资407,780.50万元确定。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3,223.00万元,楚雄州政府出资30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700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354,557.50万元。

二是交通量。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交通量据实核定,未来运营期交通量以通过审批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综合考虑云南省和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周边路网结构调整等因素预测得到。

三是总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包括管理费、养护费、大修费、财务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管理养护费用据实核定,未来运营期根据当地物价预测水平确定;财务费用根据贷款合同进行测算;无形资产摊销采用工作量法进行计提。

(四)测算结果

根据以上测算思路和原则,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73号)“对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资本金回报率以人民银行规定的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加2个百分点确定,确保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获得合理回报”的规定,结合目前5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4.9%的情况,楚南一级公路运营期内的合理资本金回报率应为6.9%左右。

本次分别测算了两种方案:一是按照楚雄北绕城公路有限公司所申请,一类车收费标准28元/车·次;二是现行收费标准,即一类车收费标准19元/车·次。根据两种方案,分别测算经营主体偿债能力和资本金回报率。

测算结果为:一类车收费标准为28元/车·次时,经营主体在运营期第20.59年实现贷款本息偿还,资本金回报率为24.25%,远高于合理回报率;一类车收费标准为19元/车·次时,经营主体在运营期第24.29年实现贷款本息偿还,资本金回报率为2.81%,较为合理。

三、拟定收费标准

根据以上测算结果,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并参考近两年成本监审结果,又兼顾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获得合理回报,楚南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拟定为:一类车收费标准19元/车·次,其余各车型收费标准按照计费系数计算。收费方式为双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表1所示。

表1 拟定楚南一级公路收费标准表

类 别

车型及规格

计费系数

收费标准(元/车次)

客车

货车

第1类

≤7座

≤2吨

1.0

19

第2类

8座—19座

2吨—5吨(含5吨)

1.8

34

第3类

20座—39座

≤29铺位的卧铺车

5吨—10吨(含10吨)

2.5

48

第4类

≥40座

≥30铺位的卧铺车

10吨—15吨(含15吨)及20英尺集装箱车(6米箱)

3.5

67

第5类

>15吨及40英尺集装箱车(12米箱)

4.5

86

 

 

附件2:

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成本监审情况

为对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进行定价成本监审,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价格管理、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和程序,本着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组成成本监审工作组对该路段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本次成本监审项目是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楚南一级公路”),实际计费里程为53.819公里。项目已于2017年7月15日通车运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17〕35号),同意在楚南一级公路设置溪坝河主道收费站,一类车型收费标准为19元/车次,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2年。

楚南一级公路2年的收费标准试行期即将到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楚南一级公路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本次成本监审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及2018年。

二、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根据《楚雄至南华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书》,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楚雄北绕城公路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振兴路453号,法定代表人为沈康鉴,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

三、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此次成本监审是以楚雄北绕城公路有限公司2017年和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主体填报成本调查表以及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的批复等材料为基础,结合我省一级公路经营主体近年来的平均经营成本进行的,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规模

由于楚南一级公路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本次成本审核中,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连汪坝至南华县城一级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2〕2102号)概算总投资407,780.50万元确定。项目总投资中,资本金占13.05%,为53,223.00万元,其中,交通部国道320线提升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3,223.00万元,占资本金的81.21%,其余资本金由项目公司投入,为10,000.00万元,占资本金的18.79%;剩余86.95%通过债务融资解决,为354,557.50万元。

(二)通行量

本次一类车标准车通行量是以楚南一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数据为基础测算得到。经测算,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一类车通行量为7,810,036车公里,2018年一类车年通行量为19,718,523车公里,两年平均一类车年通行量为13,764,279车公里。

(三)通行营业成本

通行营业成本主要包括折旧额、养护成本和大修理费,经测算,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通行营业成本为1,935.80万元,2018年通行营业成本为5,263.45万元,两年平均通行营业成本为3,599.63万元。

(四)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考虑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经测算,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期间费用为1,406.92万元,2018年期间费用为3,099.10万元,两年平均期间费用为2,253.01万元。

(五)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包括上述通行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经测算,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成本费用为3,342.72万元,2018年成本费用为8,362.55万元,两年平均成本费用为5,852.64万元。

四、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说明

(一)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中,第三十五条“经营者获得的与监审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按照第二十七和二十八条规定核定;用于补助专门项目的,直接冲减该项费用;未明确规定专项用途的,应当冲减总成本”的规定,本次成本监审涉及的政府补助9341.91万元应冲减总成本。

(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中,第三十七条“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者统一支付费用,依托主管业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主营业务而获得政府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合理的,应当将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冲减总成本”的规定,结合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其他业务收入(清障业务收入)为1.26万元,应冲减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的成本费用。根据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无其他业务收入,不进行冲减。

五、监审结论

楚南一级公路2017年7月15日-12月31日的定价成本为一类车0.57元/车公里,2018年为一类车0.97元/车公里,两年平均为一类车0.86元/车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