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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22〕303号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评审楚雄州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州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会对《楚雄州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获原则通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光荣院是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优抚对象关心照顾的集中体现,做好优抚对象的赡养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优抚对象老有所养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至2021年底,楚雄州有退役军人近7万人,优抚对象2万余人(含伤残军人1千余人)。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州退役军人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广大退役军人特别是伤病残退役军人、荣誉军人等在医疗保健、康复休养等方面的需求,规划建设一个服务范围辐射全州的光荣院是很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光荣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532300-04-01-695512)。

三、建设地点:楚雄市茶花大道南侧白龙箐旁。

四、建设单位: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433.8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7920.79平方米,厨房餐厅1237.96平方米,消防水池水泵房253.02平方米,门卫室22.09平方米,以及挡土墙、道路广场、给排水及消防、电气等室外配套工程。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0.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8.89万元,预备费190.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400万元,地方配套1600万元。

八、建设年限:2022年至2024年。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十一、请在本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落实《评审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项目设计方案。

请按照本可研批复,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开展,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以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