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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2〕518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给予审查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楚市发改请〔2022〕79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颁布,第679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给予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州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技术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大纲》基本贯彻执行了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相关要求。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大纲》及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技术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二、同意《规划大纲》提出建设征地范围、建设征地实物、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安置任务、移民安置规划标准、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及安置去向、移民安置规划内容与要求、农村移民生产生活预测评价、后期扶持、补偿投资、公众参与、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三、审定的《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可以作为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依据;请按照审批的《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认真编制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