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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楚发改法规〔2022〕533号


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2年,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楚雄州法治政府是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和《〈楚雄州法治政府是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提质增效,为我委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得到落实。一是采用集中学习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中学习计划,并由分管领导组织了集中领学,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依法治国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州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工作3方面进行了讲解和领学。同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要求全委干部职工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采用自学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书籍后,向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发放,并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业余时间开展学习。同时,采用《云南法制报》《法制与社会》报刊、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多渠道、多途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三是采用会议传达学习。利用委党组会议、周例会等重要会议,由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利用好会议做好学习。四是利用“以案释法”案例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我委微信工作群宣传发布各项党内法规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观看《迷失的“粮”心》等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向干部职工做好“以案释法”,进一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得到推进。一是对《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进行了部门分工和责任细化,制定印发了《〈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涉及我委事项分工方案》,对涉及我委的事项进行了责任分工,并明确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立法工作履职能力。作为《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主动配合做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等的立法起草工作,在修订立法过程中发挥了部门应有的作用。会同州财政局、州农发行印发了《楚雄州州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州州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风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为进一步推进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召开委党组会议就法治成效建设中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听取了相关科室的专题汇报,并就相关工作的落实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认真落实《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述法制度。同时,主要负责人起草完成了2022年述法报告,进一步做好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四是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年初制定印发了《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范围、方式、抽查比例和时间安排,并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委所涉及的2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已完成相关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了抽查企业不受检查随意性和执法扰民的影响。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提升。一是制定了进一步细化落实《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措施。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涉及我委事项分工方案》,将涉及我委的11项牵头事项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确保有效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州商务局转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组织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参加了2022年省对各州市开展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最近评估结果排名全省中上水平。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案例线索开展核实破除自查清理工作,其中国务院大督查第9组反馈的“共享单车难共享”问题不涉及我州。三是做好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了《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并对上半年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案例进行了摸排和自查,经省发展改革委反馈的大姚县和牟定县案例正在整改当中,计划将于12月上旬整改完毕。四是切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委涉及的产业政策、招标投标政策、合同协议、招标文件等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政策文件开展常规性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截至目前,我委2022年共审查文件16份,有效确保了政策文件的公平性。六是有效落实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 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到我委重要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和合同协议的起草工作,截至目前,2022年共计出具43份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防范了我委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2022年,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制定了细化《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措施文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涉及我委事项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进一步优化责任落实机制。二是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部分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州内14个重点行业部门,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领域行业,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示范工作。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完善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制度,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以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为核心,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信源单位组成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横向沟通的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机制。同时,对信用数据进行数量、质量、及时率通报,末位约谈整改,形成了“三通报,一提醒”制度,还形成了“双公示数据每周提醒日”制度,每周一督促各单位录入上周产生的“双公示”数据,有效降低了迟报率。截至11月底,全州2022年信用数据报送入库总量为13619590条,月均归集量都在110万条以上。四是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有层次、分领域推动用信。成立了楚雄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州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融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 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金融机构入住18家、金融产品数28个,企业注册132家。融资需求106笔,需求资金5.83亿元,授信7笔,授信资金0.07亿元,正在对接43笔,意向资金1.59亿元,成功授信率6.6%。五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专题业务培训推进会40余次,对州、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进行了专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等标准和流程,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公开、透明。2022年完成了存量可修复处罚信息完全修复的目标。帮助388家企业消除不良影响,优化了我州营商环境。

(五)普法守法工作获得新进展。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楚发改法规〔2021〕438号),对全州发展改革系统未来5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找准了工作目标。二是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会、周例会等委内重要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11次,组织干部15人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1次。三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2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印发委内各科室实施;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小视频,邀请州委国安办领导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防范重大风险隐患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的培训。同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到楚雄市活力广场参观“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护航民族复兴新征程”的主体展活动。四是做好“三单一书”制度重要节点普法工作。针对涉及我委普法责任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和“10.16”世界粮食日两个重要节点日,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到楚雄市桃园湖广场、城市花园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市民和小区住户宣传政策法规。此外,还在委内举办了干部职工参加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座。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科室和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科室和人员始终对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总是以“老把式”和“有经验”自居,对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不足。二是依法治州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落深。由于我委对依法治州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在不够深入,在开展依法治州工作中存在工作不平衡的问题,重在推进守法普法、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依法治州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落深。

三、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坚持全面依法依规履职。本着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各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按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二)持续提高普法守法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委内普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逐步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可靠、接地气的宣传队伍,不断提高常态化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确保节能、粮食安全等普法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坚持与时俱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定期发布法律小知识。创新活动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突出宣传宪法,加大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委职能,选择与普法对象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兼顾不同普法对象的理解能力,选取最基础、最易懂、最适宜的宣传内容,最大可能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提高机关正式在编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率。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权、流程、岗位和责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好上级“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精准监管、公正监管,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