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116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1-16
-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25〕14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大剧院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
你院《楚雄大剧院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楚雄彝州大剧院是一个集歌舞、戏剧、音乐会演出及文化艺术交流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文化设施。经过多年的使用,楚雄大剧院舞台机械、吊杆升降、乐池升降机械系统、背景大屏、灯光、音响、安保、消防系统等均存在各种问题,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这些损坏的设施设备急需更换。为了提升演出质量、保障演出安全、降低运营成本,决定实施楚雄大剧院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审核,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原则同意楚雄大剧院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名称:楚雄大剧院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408-532300-04-03-631582)。
四、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性质为设备设施更新升级,项目建设地点为楚雄市东城区阳光大道楚雄大剧院内。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舞台系统设备设施更新升级包括舞台机械系统升级改造、舞台灯光音响系统改造(灯光系统、音响系统、录音棚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检测设备等。
六、建设时限∶2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93.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2474.71万元,州级财政资金618.68万元。
八、招标投标方案:本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若项目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该批复文件作废,按程序重新报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勘察设计等工作,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