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全州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有关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事务,承担集中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工作。组织拟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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