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18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4-07
- 发文字号:楚发改资环〔2017〕151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7〕151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共45个,云南省玉溪市、普洱市思茅区列入其中。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气候〔2017〕363号)转给你们,请认真向试点地区学习。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气候〔2017〕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