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9-041900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19-04-19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19〕114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7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9〕22号)要求,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
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4月18日
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7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9〕22号)要求,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对大清查工作组织州级普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2019年4月22日-4月29日,4月22日下午3:00在州发展改革委514会议室召开普查专业人员培训会,4月23日上午9:00在州发展改革委514会议室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全体普查人员参加,会议结束即开始到县市开展普查工作。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时点:以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检查时点。
(二)普查检查对象:根据在地原则,对我州辖区内所有省、州、市县级政策性粮食及商品粮进行全面普查。
(三)普查检查内容:一是逐仓(货位)对实物数量进行测量计算,定量包装的进行点包计算;二是对账务、统计、轮换文件等资料检查,对被检查企业储备粮及商品粮数量进行检查;三是对财政补贴拨付使用、银行库贷等情况进行核查;四是对被检查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四)普查检查方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文件中《附件3粮食库存大清查实物检查方法和附件2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方法》执行。
三、普查方式
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级领导担任,各组组长对责任县市自查结果实施普查复核,对普查复核结果负责。在普查阶段对县市范围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普查,普查为县市纳入清查范围政策性粮食库存总量的100%。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结果反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按大清查检查方法开展实地检查,填写相关表格,在普查工作结束后进行情况反馈,并将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由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签字后,由实物检查、财务检查组负责人收集整理报送。大清查办(企业)资料检查核对(见附表2),报大清办综合组。实物检查底稿、汇总表和数据录入核对(见附表3)报大清办实物组。财务检查底稿、汇总表和数据录入核对(见附表3)报大清办账务组。实物和财务检查结果经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应用软件审核无误后,报州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监督检查科)。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要求,邀请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对普查工作监督、指导。在县市普查工作期间,请各县市粮食大清查办邀请当地老粮食工作者,粮食经营者代表参加监督、指导。
四、参加普查人员分组及责任分工
普查工作从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统计局、农发行楚雄分行领导、工作人员、普查专业人员组成(见附件1)。
普查工作设二个普查组,组长由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综合检查组(含案件督查)、实物检查组、财务检查组实地检查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和“组长责任制”,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检查人员根据普查情况,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及汇总表,由普查组和被检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
各县市大清查办公室准备附件2、附件3资料。附件3请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查询下载。
五、相关要求
(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州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普查规定的时限组织好参加普查的人员并及时报送普查相关材料。
(二)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谁普查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普查程序和规定,不得篡改、隐匿、损毁普查原始数据,确保大清查州级普查工作深入细致,确保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普查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楚雄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清查“十不准”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普查工作的任何活动。对违反纪律、不担当、不尽责的,将严肃批评问责。严格保密纪律,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要保管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确保普查结果客观公正。要注意人身安全。
(四)各普查组要合理安排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车辆保障及普查报告、材料等上报工作。普查组联络员负责与普查组组长、成员及被普查县市衔接普查时间、日程安排。州级普查组成员单位人员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县市企业抽调人由州粮食大清查办公室负责报销。
联系人:李常维,电话:0878-3132715,13708780786
传真:0878-3123416)
附件:1.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州级普查编组表
2.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资料工作清单
3.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底稿和汇总表
附件1
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州级普查第一组
普查县市 |
成 员 |
||||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职 责 |
|
双柏县 禄丰县 武定县 元谋县 楚雄市 |
普 斌 |
男 |
农发行楚雄分行副行长 |
13308783887 |
组长 |
张明海 |
男 |
州统计局副长 |
13987073400 |
副组长 |
|
李建平 |
男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 |
13638760697 |
财务检查组长 |
|
普仙华 |
女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 |
13368786658 |
财务检查 |
|
徐文广 |
男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流通与科技发展科 |
13769273592 |
实物检查组长 |
|
顾兴春 |
男 |
楚雄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13312616899 |
实物检查 |
|
李显忠 |
男 |
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库 |
13987079792 |
联络员、资料检查 |
|
李国春 |
男 |
农发行楚雄分行客户经理 |
18487105273 |
财务检查 |
|
杨红萍 |
女 |
省、州人大代表(楚雄市济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 |
13987809533 |
监督指导 |
|
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州级普查第二组
普查县市 |
成 员 |
||||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电 话 |
职 责 |
|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牟定县 |
肖荣祥 |
男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
13987895367 |
组长 |
李常维 |
男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监督检查科 |
13708780786 |
副组长、资料检查员 |
|
王迎存 |
女 |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 |
18787872697 |
联络员 |
|
郭钦鸿 |
男 |
禄丰县发展改革局 |
13508857449 |
实物检查组长 |
|
高显祖 |
男 |
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库 |
13508857162 |
实物检查 |
|
文增翠 |
女 |
元谋县发展改革局 |
15987854571 |
财务检查组长 |
|
杨先宏 |
男 |
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13987880058 |
财务检查 |
|
刘传芳 |
女 |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
13987076257 |
实物检查 |
|
陈 瑞 |
男 |
州财政局 |
13987828580 |
财务检查 |
|
马娜娜 |
女 |
农发行楚雄分行客户经理 |
18487127018 |
财务检查 |
|
政协 |
监督指导 |
附件2
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资料工作清单(企业)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组组长(签字):
阶段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扣分及原因) |
企业 自查 |
自查 准备 (20) |
是否建立大清查自查机构 |
5 |
||
是否制定详细自查方案 |
5 |
||||
是否明确自查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 |
5 |
||||
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
5 |
||||
自查实施 (30) |
是否进行逐货位自查,填写实物自查工作底稿,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留存。 |
6 |
|||
是否对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账进行账账核实,是否填写账务检查相关底稿。 |
6 |
||||
是否按要求配合做好大清查扦样工作,留存样品是否妥善保管。 |
6 |
||||
是否认真填报,汇总审核检查结果,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汇总结果审核确认后,是否报所在地县级大清查办备查。 |
6 |
||||
是否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 |
6 |
||||
迎检准备(50) |
是否及时更新货位信息、更新货位平面图,是否建立与平面图相对应的货位明细表。 |
10 |
|||
是否建立粮食质量管理档案资料(含粮情检测记录、出入库质量检验记录、质量管理档案等)。 |
10 |
||||
是否备齐各类性质粮食库存账、薄、卡、表及各类辅助账簿凭证资料。包括保管总账、分仓保管账、分仓统计台账、分类统计报表,会计台账、银行资金台账,粮食出入库业务及权属关系的各类辅助账表、出入库检斤原始凭证、代储或租仓储粮、购销合同、出入库通知单、计划文件、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资料等。 |
10 |
||||
是否准备好企业自查资料。包括自查工作总结、自查工作底稿、自查问题台账及整改情况、自查结果汇总表。 |
10 |
||||
是否准备好人员和器具。选派熟悉情况的仓储、质检、统计、财务等业务人员,配合普查、抽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备好实物检查和质量扦样等相关器具。 |
10 |
||||
总计 |
100 |
楚雄州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资料工作清单(大清查办公室)
县市: 检查时间: 检查组组长(签字):
阶段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扣分及原因) |
准备阶段 |
准备工作 (45) |
是否建立大清查协调机构。 |
10 |
||
是否由政府下发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
10 |
||||
是否明确自查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 |
5 |
||||
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
5 |
||||
是否签订大清查工作责任书。 |
5 |
||||
是否足额落实大清查工作经费。 |
5 |
||||
是否组织动员培训。 |
5 |
||||
企业自查 |
自查督导(10) |
是否制定本州市督导方案。 |
5 |
||
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自查督导(是否制定检查表格,是否下发现在整改文书,是否建立问题清单)。 |
5 |
||||
州市普查 |
普查组织(15) |
是否制定详细普查方案。 |
5 |
||
是否落实组长负责制。 |
5 |
||||
是否建立检查人员内部沟通协作机制。 |
5 |
||||
普查实施(30) |
是否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听取企业自查汇报。 |
5 |
|||
是否严格按大清查实物、账务检查方案组织检查。 |
10 |
||||
是否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企业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 |
5 |
||||
是否规范填写《检查发问题工作底稿》,建立问题清单。 |
5 |
||||
是否对检查组接到的举报案件按《大清查案件核查工作指引》规定依法核查处理。 |
5 |
||||
总分 |
100 |
附件3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底稿和汇总表
附表1 政策性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
1-1.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
的中央事权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
1-2.委托地方粮食收储库点承储的中央事权粮食
库存分解登统表
1-3.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等其他中央粮食企
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的中央储备粮、最
低收购价粮库存分解登统表
1-4.地方事权粮食和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等
其他中央粮食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的
国家临时存储粮、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表
附表2 政策性粮食库存合并登统表
2-1.政策性粮食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合并登统表
2-2.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实际
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合并登统表
2-3.地方粮食企业及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及
其租仓库点粮食库存合并登统表
附表3 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
3-1.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测量计算法)
3-2.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抽包检斤法)
3-3.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直接称重法)
3-4.粮食实物检查测量计算法货位登记表
3-5.粮食实物检查抽包检斤法货位登记表
3-6.粮食实物检查直接称重法货位登记表
附表4 粮食库存账务检查工作底稿
4-1.粮食库存账账核对工作底稿
4-2.粮食库存账实核对工作底稿
4-3.中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工作底稿
4-4.粮食库贷核查情况工作底稿
附表5 检查发现问题工作底稿
附表6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查表
6-1.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
6-2.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
6-3.未扦样货位统计表
6-4.稻谷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6-5.小麦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6-6.玉米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6-7.大豆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6-8.粮食质量检验结果汇总表(分性质分品种)
6-9.粮食储存品质检验结果汇总表(分性质分品种)
6-10.质量不达标样品汇总表
6-11.储存品质不宜存样品汇总表
6-12.检验等级与验收等级不符样品汇总表
附表7 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
7-1.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7-1A.外省委托代储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7-2.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7-2A.外省委托代储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
况汇总表
7-3.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货位台账汇总表
7-4.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7-4A.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7-5.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汇总表
(具体附表请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