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101400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1-10-14
- 发文字号:楚发改高技〔2021〕336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楚雄会场相关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州政府新闻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
按照国家统筹安排,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定于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举办,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相关工作的函》(云发改高技〔2021〕427号)要求,楚雄州将与国家和省同步组织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2021年楚雄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年度主题
州级各部门、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2021年全国双创活动周“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主题,精心组织活动周系列活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围绕创业带动就业量质提升等5个年度特点,按照《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云南分会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二、加强统筹协调
州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州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活动周组织工作的协同联动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周。各县市要加强部门统筹,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成果展示等,确保各项活动步调协调,有机衔接。
三、持续加强宣传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协调好双创活动周前的预热宣传、双创活动周期间的全面宣传和双创活动周后的持续宣传,营造热烈氛围,做好舆情管控,全面、准确掌握社会关注热点和双创活动周成果。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高校学生广泛关注云南分会场活动官网“云南双创”(网址:http://wwwkmysxz.com)相关内容,深入了解我省在近年来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的成果、双创政策,助推创新创业取得更大成效。
四、严格安全保障
州级各部门、各县市,要精心抓好活动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实施。要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控制线下活动参与人数规模,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紧守安全防线,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俭办会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办成一个勤俭节约、廉洁亲民的活动周。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市、州级各双创联席部门、各单位认真筹备并组织相关活动,州级各部门及县市活动联系人及新增活动计划请于2021年10月14日10点前通过邮件报送州发展改革委。活动周期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将每天活动情况于当天下午3点前报州发展改革委信息报送员(活动情况报送格式为单位名称、标题、具体内容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要求标题简短醒目、内容丰富,要有足够的、典型的、有说服力的具体材料和图片,简洁明了、图文并茂,字数500字以内),汇总后报省级双创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周结束后,于10月23日将书面总结电子版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按要求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州级各部门、各县市、州域内高校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高校学生在活动周预热期、活动周期间、活动周后期持续点击关注,确保云南省分会场(楚雄会场)保持一定规模的点击量,“云南双创”链接入口二维码详见附件。同时,云南分会场设置了地州直播接口,州级各部门、各县市活动可通过手机等终端视频直播、录播。直播、录播内容由报送活动组织单位进行合规性把关,做好信用审查和舆情分析,确保不出问题。
(三)双创活动周主视觉、吉祥物、延展设计、标语等相关宣传资料采用国家和云南省提供的统一内容,原始文件会陆续上传云盘(云盘二维码见附件),各县市、各单位请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制作。活动周期间的公共区域宣传活动标识印制投放和州级部门主题活动宣传标识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为确保活动期间线上连线顺利开展,楚雄州线上直播、录播连接事宜由云科楚雄启迪K栈提供线上技术支持及连线调试,线上活动组织单位请提前对接。
(五)省级启动仪式视频调试联系人:省级启动仪式视频调试联系人:赵周颖,联系电话:15912166605;
活动周联络人及电话:州发展改革委 陈芳3369141(传真)、13708789466
云科楚雄启迪K栈联系人:宋晓燕13108785333
信息报送员:顾应秋,联系电话:13618712939
信息报送电子邮箱:schdz2021@163.com
附件: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楚雄州分会场总体方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