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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农经〔2017〕269号


禄丰、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畜牧兽医)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717号)要求,现将我州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中央下达我州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2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5万元,企业自筹14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二、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三是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投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工作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四是根据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6]1661号)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通过重大项目库,按月填报本期投资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数据。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州发改委、州农业局。

三、各级发展改革,农业(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规可依,依规办事,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局

2017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