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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5-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行州级验收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18〕544号


各县市发改局、供电局:

按照《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对2015-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州2015-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州级验收工作并圆满通过迎接省级验收,奠定我州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可持续的良好基础,经研究,拟组成州级验收组到各县市开展州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州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州2015-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州级验收工作的领导,确保验收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州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验收工作组,在州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州级验收工作。

(一)州级验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洪 志 楚雄州发改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李 益 楚雄供电局副局长

何家银 楚雄州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平 楚雄州发改委电力科科长

李天权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主任

张宗品 楚雄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主任

赵 潇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副主任

杨 柳 楚雄供电局财务部副主任

胡汉清 楚雄供电局安全监管部副主任

何 武 楚雄供电局审计部副主任

赵宇羲 楚雄供电局办公室档案管理专责

滕其泽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刘峻何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周海春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周 龙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刘勇波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吴仕波 楚雄供电局计划建设部专责

汪雅劼 楚雄供电局财务部专责

杨延超 楚雄供电局审计部专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3号)、《云南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文件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13〕52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对2015至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18〕87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州10县市2015至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州级验收。同时,认真落实国家、云南省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对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央预算内电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执行国家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验收和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出经验,查找出不足,提前谋划好我州“十四五”电网建设项目储备,为不断提升全州城乡电网保供能力和水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州级验收检查组及工作职责

1、第一验收组

组长:李益

成员:张平、赵潇、刘峻何、周龙、杨柳、赵宇羲

负责验收元谋县、永仁县、大姚县、姚安县、楚雄市。

2、第二验收组

组长:何家银

成员:李天权、滕其泽、周海春、杨延超、汪雅劼、刘勇波

负责验收武定县、禄丰县、牟定县、南华县、双柏县。

3、验收组主要工作职责

检查评定工程计划与设计,出具验收意见;检查农网改造取得的成效,进行效果评价;检查资金管理情况,特别是对违规使用资金,违规收费,集资、摊派清理排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安排

我州2015至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州级验收工作采取召开验收座谈会、查看资料档案、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座谈会拟邀请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市发改局、林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州级验收工作于2019年1月上旬开始,并于1月15日前全面完成验收工作。请各县市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初验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准备汇报发言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已完工待验收电网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在建电网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政策情况;2019年以及“十四五”项目谋划情况。

2、请各县市准备好验收相关材料,并做好接受州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3、州级验收完毕后,请各县市按照验收组反馈意见克期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细致地做好省级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