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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楚发改办〔2018〕483号


各党支部,各科、室、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州文明委关于《中央和省州驻楚单位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州文明委发〔2018〕5号),助推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明确创建责任,确保我委参与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取得成效。经10月30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委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对照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现将相关责任明确如下:

一、任务区分及责任

(一)入户走访调查工作任务及责任

我委的责任片区在阳光大道“城市花园小区”,负责小区内的六个园(组团),共有65幢、164个单元、1720户,要求责任单位限时完成入户走访调查,宣传登记率要达到100%。为完成入户走访调查任务,由委领导及分管科室人员各负责一个组团。主要任务是:入户宣传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发放《楚雄市市民文明手册》,填写《鹿城镇雁塔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入户走访调查表》和《居民文明居住承诺书》,平时督促各园区搞好环境卫生、维护园区秩序。

1、城市花园小区——滇朴园(12幢29个单元288户)

责任领导:洪志

责任科室:能源局、油煤科、电力科、新能源科、滇引办、农经科、人事科

联 络 员:刘凯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2、城市花园小区——樱桃园(11幢25个单元300户)

责任领导:李红梅

责任科室:社会科、就业科、粮食检查科、粮食调控科、粮食流通科、中心化验室

联 络 员:宋学发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3、城市花园小区——玉兰园(12幢36个单元420户)

责任领导:尹毅

责任科室:办公室、稽察办、投资科、价格科、收费科、价检科、认证中心

联 络 员:李亮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4、城市花园小区——香樟园(10幢22个单元264户)

责任领导:罗志清

责任科室:铁建办、基础科、产业科、高技科、资环科

联 络 员:张正国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5、城市花园小区——滇润园(12幢32个单元220户)

责任领导:王文书

责任科室:综合科、法规科、经贸科、财金科

联 络 员:黄艳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6、城市花园小区——叶榕园(8幢20个单元228户)

责任领导:金正东、黎明俊

责任科室:外资科、地区科、重点科、机关党办、信息中心、易地办

联 络 员:余向晖

完成任务时限:2018年11月25日前。

(二)住宿区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及责任

我委管理的四个住宿小区(双建路经贸巷6号、青龙路94号、学桥街157号、三家巷1号),由机关党办牵头,机关六个党支部分工负责。主要任务是:各支部开展活动时,重点对责任小区卫生环境进行整治,开展创文宣传工作,日常督促各住宿区搞好环境卫生、维护好秩序。

1、双建路经贸巷6号住宿区

责任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机关第四党支部

支部负责人及联系员:李鹏宁、黄艳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2、学桥街157号住宿区

责任支部:机关第五党支部、机关第六党支部

支部负责人及联络员:陈婕、李常维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3、青龙路94号住宿区

责任支部:机关第一党支部

支部负责人及联络员:普春燕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4、三家巷1号住宿区

责任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

支部负责人及联络员:李振芸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三)志愿者活动任务及责任

志愿者服务活动由机关负责共青团青年工作的陈婕同志负责。志愿者服务每月5、15、25日组织开展活动,按照委领导班子互为AB角关系,每次活动由互为AB角的委领导及分管科室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完成当天社区安排的活动任务。

1、每月5日的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责任领导:洪志、罗志清

参加人员:洪志副主任和罗志清副主任分管科室所有人员。

联 络 员:刘凯、张正国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2、每月15日的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责任领导:李红梅、王文书

参加人员:李红梅副主任和王文书副主任分管科室所有人员。

联 络 员:宋学发、黄艳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3、每月25日的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责任领导:尹毅、金正东

参加人员:尹毅副主任和金正东副主任分管科室所有人员。

联 络 人:李亮、余向晖

完成任务时限:当天。

若遇楚雄市创文指挥部临时安排活动任务,由委创建办指定人员参加活动。(雁塔社区工作人员:文丽娟,13577829193)

二、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发挥好州级机关的示范引导作用。要结合我委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发挥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到“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创建”。

(二)要务求实效。严格按照划分任务,落实好各级责任,领导要积极带头,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合力投入抓创建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每次活动都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要搞好考勤。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时,请联络员到委办领取相关表册。各联络员在每次开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把开展活动的简要情况及图片报委创建办,由委创建办及时通报开展活动及参加活动人员情况。

附件:州发改委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入户走访调查责任划分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