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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楚发改价格〔2019〕1号


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楚雄州对州级及10县市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州级自评分93.43分,县级考评得分分别为:楚雄市91.17分,双柏县87.41分,牟定县86.17分,南华县85.48分,姚安县97.22分,大姚县92.34分,永仁县97.08分,元谋县94.10分,武定县86.38分,禄丰县81.36分。现将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上报,请省对楚雄州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给予评价。

附件:1. 楚雄州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自评报告(含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表)

2. 楚雄州县市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表

3. 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数据表

4. 楚雄州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资料

 

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公章)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发改委 李建武 17787888018  州水务局 陈 斌 1300862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