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127001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1-27
- 发文字号:楚发改党组〔2020〕6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局、中心: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决定成立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国雄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洪 志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长
尹 毅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罗志清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文书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金正东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肖荣祥 州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成 员:罗学林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文勋 州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李建平 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科长
李常维 州发展改革委粮食物资执法督查科科长
夏大强 州发展改革委粮食规划发展科科长
陈 斌 州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科长
朱宗林 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陈 婕 州发展改革委易地扶贫科科长
何家银 州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科长
董金花 州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科长
张 强 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协调科科长
欧 林 州发展改革委煤炭科科长
侯 斌 州发展改革委油气科科长
赖禹名 州发展改革委电力和新能源科科长
余向晖 州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李建武 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学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涉及的相关科室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相关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做好防控用重点物资供应及其所需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省的有关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重点物资保障有关工作。一是提升相关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物资需求的应急保障响应,加强与相关应急物资保障等重点企业的联系,对下一步可能出现的需求和问题,早作预判、早作准备,进一步提升防控物资保障能力。二是确保煤电油气运的保障工作。持续加强煤电油气运的监测分析,及时解决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供应中遇到的煤炭、电力、油气、运输保障等问题,切实保障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生产运输企业等的需要。
2、做好粮油等重要商品及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督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密切跟踪当地粮油市场动态,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粮油库存、销量、价格等情况日监测日报告工作。启动应急监测日报制度,建立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州、县发展改革部门每日由专人进行市场巡查,对粮、油、肉、菜、蛋以及医用口罩、抗病毒药、抗菌药物、消毒用品等相关商品价格开展应急监测(重点反映相关商品是否有脱销、抢购、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等紧急情况,迅速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督促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企业加强粮油等重要商品及医药用品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对发现苗头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及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按程序逐级上报。
3、做好粮源组织调度保障。督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加大成品粮油粮源组织调度,确保县市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足额到位,以备应急之需。督促各县市国有粮食企业备足备齐粮源,公司粮油门店必须正常营业,视需要加大成品粮油投放,保障大宗粮油商品供应,做到供应充裕,价格平稳。督促指导做好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等环节有效对接,保证应急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4、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大对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的专项巡查、质量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5、做好救灾物资的调运保障。根据本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及应急部门的调拨指令通知,严格按照《楚雄州救灾物资动用调运工作流程》,第一时间落实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保障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督促相关科室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并做好汇总上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