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30200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3-02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20〕47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关认真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通知》(云粮规划发〔2019〕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根据《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17〕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财政部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云财建〔2019〕203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产业〔2018〕165号)、《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文件》(云粮规划〔2019〕5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改粮食〔2017〕688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工作责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是粮食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是我州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稳增长、稳投资,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全州近3年来上下共同努力争取的结果,各县市、各有关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实施工作职责。按照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按照职能负责全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各县市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局)、财政局按照职能负责本辖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涉粮科(股)室按照职责划分分别具体负责相关“优质粮食工程”子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制职责,负责项目的实施。请各县市发改局、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以上职责要求,对标达标,进一步把各自实施的项目再深化再落实工作责任到具体人员,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责任情况(附件3)请于3月15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迎存,电话3123416。
二、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我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18年10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下达“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8〕143号)文件,下达我州2018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4个,其中“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2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1个、示范企业1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1个(州市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1个(附件1),现已经完工2个,正在实施2个。2019年12月,《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优质粮食程”项目的通知》(云粮规划发〔2019〕7号)文件,明确下达我州2019年度“优质粮食工程”各项目投资规模及数量共计11个,其中:“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4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1个、示范企业3个),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7个(附件1)。按照全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总体部署要求,我州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任务为:
(一)2020年10月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8个:分别是2018年度下达实施的“全州质检体系”建设项目1个(州市县),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个(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下达实施的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个(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禄丰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楚雄州胡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2020年12月底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6个:分别是2018年度、2019年度下达实施的“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2个(楚雄市、禄丰县);2018年度、2019年度下达实施的“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建设项目4个(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项目,云南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三、加强绩效管理,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实施。各项目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所批准下达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云粮规划〔2019〕5号、云财建〔2019〕203号、云粮发〔2017〕93号等要求及各县市进一步优化细化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云财产业〔2018〕165号),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采购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审计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全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行绩效目标任务管理要求,我州实行项目绩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总表、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行动子项绩效目标表、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子项绩效目标表、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后服务子项绩效目标表), 切实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推进我州粮食产业发展。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全省绩效管理要求于每季度起始月5日前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报系统报送上一季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项目监管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所实施项目工作情况及报表。
附件:1.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表
2.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3.楚雄州“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