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32400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3-24
- 发文字号:楚发改基础〔2020〕7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308号),为持续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群众出行条件,更好发挥农村扶贫公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作用,现将我州农村扶贫公路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资金3200万元,安排方式为投资补助,具体详见附件1。
二、请南华县发展改革局在本次计划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及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的项目名称需与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不得任意修改。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1694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的名称、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改变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方向和范围,严禁缩减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
四、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责任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中监管责任人要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
五、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们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每月9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按时填报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
六、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本批投资计划确定的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详见附件2)。
七、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前期工作滞后、资金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建设进度慢等问题,将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收回、扣减或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附件: 1.楚雄州农村扶贫公路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楚雄州农村扶贫公路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