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81200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8-12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20〕247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粮食流通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监站:
为切实加强对粮油质量的监管,确保全州粮油质量安全,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粮食流通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粮食流通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压实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六保”任务,全州发展改革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以助推粮食改革和转型发展为重点,认真贯彻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意见,加快构建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粮食行政属地监管。适应“放管服”改革需要,加强粮食流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涉粮案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粮食经营主体责任。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执法督查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食安办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履行粮油质量监管职责,完成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食安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楚雄州2020年粮食流通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扎实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
各县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6〕7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州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压实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及规章的学习贯彻
各县市发改局要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举办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等宣传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粮油质量监管的各个环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州粮食流通既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督查队伍建设
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执法人员执法资质和执法业务培训,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为导向,强化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责任纪律意识,提升监管实战技能,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向地方政府的请示汇报,争取将必需的执法督查、质量安全监测及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一)加强州级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在粮食品质、质量和卫生等方面的检测能力,并将检验检测结果按保密渠道将纸制和电子版文件报送至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加强质检人员跟班学习培训,参与检测比对训练,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改进质量扦样方式方法。
(二)加强县级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各县市进一步完善县级粮食质量监测检验点建设,检验检测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发挥县级粮食检验设备的作用。10个县级粮食质量监测点,要认真落实省州下达的各项抽检监测任务,有效强化对农残、真菌毒素、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验能力;要做好监测、分析、报告并将检验检测结果按保密渠道将纸制和电子版文件报送至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由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统一上报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五、认真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
(一)完善粮食库存检查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选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做到检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究和监管全覆盖。强化库存粮食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粮安全的底数,查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实情,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二)扎实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及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一是整改“回头看”组织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及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情况,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情况,企业自查、州县复查的开展情况。二是问题梳理和整改情况。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大清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质量检查存在问题的梳理情况,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及大清查问题清单的建立情况,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效等内容。三是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存量问题,又避免出现增量问题,针对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建章立制情况。
(三)严格执行超标粮食管控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按照《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云粮规〔2020〕1号)和《楚雄州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楚发改粮食〔2017〕70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超标粮食管控规定,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严防流入口粮市场。
(四)落实信息化粮库远程监管。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各级地方储备粮监管,有效降低储粮安全风险,要依托云南省粮食和储备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信息化粮库远程巡查。严格按照《楚雄州信息化粮库远程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发改粮食〔2020〕218号),开展信息化粮库远程巡查情况作为2020年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五)扎实做好“12325热线”受理工作。加强对“12325粮食监管热线”的宣传,要及时、规范、高效受理热线举报,加强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问题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核查分办至本单位的举报,密切跟踪转办举报的核查情况,建立层级催办督办制度。
六、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一)按质按量完成各级各类抽检任务。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规定,遵照国家有关粮油质量标准和检验规范,发挥现有检验设备能力。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食安委下达的“放心粮油”抽检任务、新收获粮食风险监测及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抽检任务,各县市要积极配合好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对“放心粮油”、新收获粮食风险监测及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的样品采集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将国家、省、州2020年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抽样计划下达各县市,并委托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进行抽检并将检验结果上传省粮科院省食委。按时完成2020年度省州级下达的“放心粮油”监督抽检、粮食质量安全及品质测报、安全风险监测的布点、采样、送样、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对各级地方储备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粮、学生用粮、供粮企业的质量监管力度。要按时完成各类商品粮油的委托检验工作;并负责将有关检验结果上传州食品安全网,实现检验资源共享。切实发挥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的监督作用,增强县市发改、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对学生食堂和供粮企业粮油质量安全的监管,促进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三)做好夏秋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及粮食收购的检查。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按照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职责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附件: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粮油质量监管样品抽检计划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粮油质量监管样品抽检计划表
县别 |
总计 |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检测项目 |
备注: |
||||||||||||
合计 |
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 |
放心粮油监督抽检 |
放心粮油专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 |
1.食堂、供粮企业及2020年新收获粮食样品采集,按规定向食堂、供粮企业及农户支付样品费,其中:大米6元/公斤、稻谷4元/公斤,玉米3元/公斤,食用植物油15元/公斤;2..2020年省下达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4份,质量调查23份,品质测报23份,放心粮油261份,由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 |
|||||||||||
安全风险监测 |
质量调查 |
品质测报 |
|||||||||||||
稻谷 |
玉米 |
稻谷 |
玉米 |
稻谷 |
玉米 |
小计 |
大米 |
食用 植物油 |
小计 |
食堂 |
供粮企业 |
||||
州粮食质量监测站 |
321 |
60 |
5 |
9 |
8 |
15 |
8 |
15 |
6 |
4 |
2 |
255 |
235 |
20 |
|
楚雄 |
51 |
18 |
3 |
5 |
2 |
3 |
2 |
3 |
3 |
2 |
1 |
30 |
28 |
2 |
|
双柏 |
22 |
0 |
0 |
22 |
20 |
2 |
|||||||||
牟定 |
37 |
10 |
2 |
3 |
2 |
3 |
0 |
27 |
25 |
2 |
|||||
南华 |
37 |
10 |
2 |
3 |
2 |
3 |
0 |
27 |
25 |
2 |
|||||
姚安 |
27 |
27 |
25 |
2 |
|||||||||||
大姚 |
27 |
27 |
25 |
2 |
|||||||||||
永仁 |
22 |
22 |
20 |
2 |
|||||||||||
元谋 |
22 |
22 |
20 |
2 |
|||||||||||
武定 |
28 |
6 |
3 |
3 |
22 |
20 |
2 |
||||||||
禄丰 |
48 |
16 |
2 |
4 |
2 |
3 |
2 |
3 |
3 |
2 |
1 |
29 |
27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