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826006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8-26
- 发文字号:楚发改资环〔2020〕271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送的《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请〔2020〕3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州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项目业主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加快补齐武定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解决武定县城发展进程中污水量增加和污水处理能力不匹配的矛盾,对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完善县城生活污水管网配套,提升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县城生态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1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日;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规模达2万立方米/日;配套DN300–DN1200污水管网28.05公里。
三、场址及服务范围
项目场址位于武定县狮山镇县城。项目服务范围近期为县城区域,远期为县城沿线部分村庄农村污水。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估算总投资623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五、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24个月。
六、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武定县城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县城污水管网配套,使武定县城及周边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消除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对优化生态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七、其他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均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环评、能评、初步设计等报批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