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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农经〔2020〕272号


楚雄市、双柏、姚安、大姚、永仁、元谋、牟定、武定县发展改革局、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829号)文精神。现将省下达我州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180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下达的建设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变更,需按程序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二、项目监管

有关市(县)发展改革局会同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作业设计经县市林草和发改审查批复后报州级备案,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的安排和落实要结合云南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美丽铁路和美丽河湖等建设规划,重点优先安排城镇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河流库坝沿岸“三沿”区域,优先满足在建的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路域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区的需要。

县市林草和发改部门作为项目直接监管单位,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县市发改局要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

三、按月调度

本批下达的计划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实行全过程监管,请县市林草局、发改局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请于每月6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本批计划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每年12月15日前,项目单位要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投资完成情况、支付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体绩效评价等,总结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

国家和省将对投资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长江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工程计划,实施营造林等措施,促进国土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绩效目标表附后)。

各地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楚雄州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长江防护林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楚雄州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天保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3、楚雄州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