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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普通话口语水平提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楚发改收费〔2020〕184号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给予楚雄州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楚教请〔2020〕26号)收悉。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收费函〔2013〕19号)文件和现行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同意备案的楚雄州普通话口语水平提高培训(含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收费,每人每期150元,每期不少于27学时。

二、培训费包含教室、教学设备租赁、教师课酬、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自编教材、自制练习试卷和模拟测验等与培训考核相关的全部费用(不包含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搭售或强迫学员购买与培训相关的公开出版物,学员自愿购买的可以据实收费。

三、上述培训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