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120400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2-04
- 发文字号:楚发改资环〔2020〕424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节能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楚雄州节能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楚发改资环〔2020〕4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全州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州的“十三五”节能目标,根据《云南省节能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9〕1084号)和《楚雄州节能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市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楚发改资环〔2020〕318号)要求,州节能办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对10县市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经考核评定,牟定县、双柏县、大姚县、楚雄市评定为超额完成等级;禄丰县、元谋县、姚安县、武定县、南华县、永仁县评定为完成等级。
一、对考核结果评定为超额完成等级的牟定县、双柏县、大姚县、楚雄市予以通报表扬。
二、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节能目标形势分析预警,强化用能管理,大力压减、淘汰落后高耗能项目,确保优质项目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十三五”全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特此通报。
楚雄州节能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