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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1〕59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是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的具体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1〕100号)精神,高质量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肆虐,外防输入压力在持续加大,国内零星散发病例难以完全避免,甚至可能引发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各县市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加强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的主体责任,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无台阶礼堂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成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三、各县市要全面梳理行政区域内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无台阶礼堂等公共设施情况,摸清哪些设施可以转化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掌握具体位置和改造所需条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工作,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处公共建筑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

四、各县市要在设施选址、建设材料、施工队伍、设备购置、医护人员队伍配置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项目建设。改造(建设)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渠道筹措安排。各县市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五、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含工作落实情况、存在困难问题、下步工作打算)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分别报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州发展改革委:董金花 3369080

州卫生健康委:周智敏 3375285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斌3016830

州发展改革委 州卫生健康委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