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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1〕62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楚雄供电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高度重视,在上次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并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楚雄州暂无供暖企业),并于2021年3月13日前将落实情况报我委价格收费管理科。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