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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项目跟踪问效制度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1〕342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及时掌握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项目跟踪问效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跟踪问效。请项目涉及的县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调度,精准掌握项目实施及投用后运营情况,建立项目跟踪台账,每半年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填写跟踪问效表(附件1)并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7月10日及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州发展改革委。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同时,请各县市明确1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并将联络员报名回执(附件2)于2021年10月30日前州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董金花 3369080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