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1124003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1-11-24
- 发文字号:楚发改能源〔2021〕377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撤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的通知
南华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上报了《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请示》(南发改请〔2021〕3号),我委函询大理州能源局回复,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宾川县顺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州城镇顺兴煤矿等4个煤矿退出产能指标折算比例的意见》明确产能指标折算比例按照200%执行。经州发展改革委讨论研究,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楚发改函〔2021〕91号),同意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021年5月27日,大理州能源局向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发函对《大理白族自治州能源局关于祥云县建英经贸有限公司正锦煤矿产能指标跨州交易相关事宜的复函》进行了更正,根据2021年3月31日省能源局印发的《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省关闭退出煤矿产能认定事宜的通知》云能源办煤炭〔2021〕42号精神,祥云建英经贸有限公司正锦煤矿产能指标折算比例更正为按照1:1执行。
我委向省能源局协调汇报了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与祥云建英经贸有限公司正锦煤矿产能置换相关事宜,省能源局答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能置换精神;经我委研究,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省关闭退出煤矿产能认定事宜的通知》云能源办煤炭〔2021〕42号及 2021年5月27日《大理白族自治州能源局关于祥云县建英经贸有限公司正锦煤矿产能指标跨州交易相关事宜的复函》的更正函,决定撤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楚发改函〔2021〕91号),请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省关闭退出煤矿产能认定事宜的通知》云能源办煤炭〔2021〕42号精神,要求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重新编制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