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112600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1-11-26
- 发文字号:楚发改资环〔2021〕381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县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楚雄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县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楚发改资环〔2021〕3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全州节能降耗工作,根据《云南省节能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9〕1084号)和《楚雄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市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楚发改资环〔2021〕294号)要求,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对10县市2020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经考核评定,双柏县、大姚县、牟定县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姚安县、元谋县、南华县、禄丰市、楚雄市、永仁县、武定县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现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双柏县、大姚县、牟定县予以通报表扬。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家、省、州有关能耗双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节能目标形势分析预警,强化用能管理,大力压减、淘汰落后高耗能项目,确保优质项目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十四五”全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楚雄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