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函〔2021〕40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1〕953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要联合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粮食储备等有关部门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认真查找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守住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的底线。同时,积极向本县市人民政府汇报,提请本地人民政府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请各县市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1月8日前反馈给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科)。

二、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查补调控资源、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把握好价格政策措施出台的时度效和加强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市场价格的平稳运行和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