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1223006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1-12-23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21〕41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下达2022年度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
牟定县、南华县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楚雄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州级政府储备粮质量合格,安全储存,经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轮换数量、品种
2022年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数量为900万公斤,其中玉米750万公斤,库存成本2.44元/公斤,现存储在云南楚雄储备库楚雄站8号仓215万公斤、11号仓215万公斤,广通站1号仓235万公斤、3号仓85万公斤;粳稻150万公斤,库存成本2.86元/公斤,承储库点为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海子山粮库12号仓80万公斤,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万寿宫储备库3-1号仓35万公斤、3-2号仓35万公斤。
二、轮换方式
承储企业密切跟踪市场粮价情况,自主择机轮换,轮换购销主要通过国家粮食交易批发市场及有关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等方式进行。采取先销后购方式轮换的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
承储企业制定陈粮销售和新粮采购方案,及时收集市场粮价信息,拟定州级政府储备粮网上交易起拍底价建议,报州发展改革委和州财政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轮换补贴
轮换价差亏损补贴、轮换费补贴按《楚雄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轮入质量要求
轮入玉米和粳稻必须是2021年-2022年度生产的新粮,新粮品质必须达到标准三等以上,须经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才能收储入库。
五、新粮成本价确定
采取网上竞价采购的以中标价为新粮入库成本价,采取直接收购的以入仓价为新粮入库成本价,以网上采购中标为新粮入库成本的由州财政局和州发展改革委共同审核确认,以直接收购入仓价为新粮入库成本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界定后,由州财政局和州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中介机构审计费用由承储企业承担,新粮库存成本作为财政贴息的依据,未经州发展改革委和州财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六、相关要求
(一)承储企业新粮入库按规范整理达标后,及时将入库品种、质量、数量、仓号书面报州发展改革委,州发展改革委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二)承储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品种、品质、数量和时间进行轮换,严禁架空或超期轮换,承储州级政府储备粮的仓库要达到储备粮存储的规定要求,原则上需在本库库点储存,需委托代储的需报州发展改革委备案,确保州级政府储备粮的安全。
(三)承储企业开户行农发行楚雄州分行营业部要积极支持州级储备粮轮换,做好储备粮轮换贷款发放、储备粮占用贷款收回和督促老粮销售货款回笼、轮换差价亏损财政补贴、企业自筹价差亏损及时到位,确保贷款与库存值一致。
(四)州级有关部门将对州级政府储备粮的轮换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将取消承储资格,调整州级政府储备粮指标,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州级政府储备粮的轮换工作事关库存粮食质量和储存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承储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任务的顺利完成。农发行楚雄州分行按相关规定给予贷款支持。你库要及时回笼销售货款归还农发行贷款,轮换结束后要确保库贷挂钩,严禁发生新的挤占挪用。
附件: 1. 2022年度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度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表
单位:万公斤
承储企业 |
品 种 |
生产年度 |
出库计划 |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
玉米 |
2019年度 |
750 |
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粳稻 |
2019年度 |
70 |
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粳稻 |
2019年度 |
80 |
合 计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