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2-0126003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1-26
- 发文字号:楚发改粮食〔2022〕1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楚雄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处置预案》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楚雄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委机关涉粮各科室:现将《楚雄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处置预案
根据州委州人民 政府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大节日全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和重要节日粮油保供稳价的要求,为落实落细全州粮油保供稳价市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报告、粮源统筹调度和投放保供处置各环节责任,确保粮食市场粮油供应充裕,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各县市各有关企业落实落细保供稳价各项任务,压实责任,成立全州粮油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元生(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员:肖荣祥(州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李建平(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科长)
李常维(州发展改革委粮食物资执法督查科科长)
夏大强(州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粮食规划发展科科长)
赖敏(州发展改革委粮食物资督查员)
普仙华(州发展改革委二级主任科员)
李显忠(楚雄州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赖敏、普仙华,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临时从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和有关县市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省州有关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的要求、通知、会议精神等贯彻落实,收集上报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落实应急值守,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准备及粮油应急供应等信息报送,负责保供稳价日常工作。
二、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各县市要做好辖区内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定期不定期开展粮油价格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和重大节日期间,及时布置对辖区内粮油市场开展日监测,密切跟踪粮油市场动态,启动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粮油库存、销量、价格等情况日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向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科报送主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及辖区内粮油供应和价格等情况。完善预警处置工作预案,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州发展改革委报告。
三、做好粮源调度保障。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加大成品粮油粮源组织调度,本县市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食物库存达90%以上,以备应急之需。各县市国有粮食企业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备足备齐粮源,公司粮油门店必须正常营业,视需要加大成品粮油投放,保障大宗粮油商品供应,做到粮油供应充裕,价格基本平稳,保证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要做好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等环节有效对接,保证应急供应各环节运行及时可靠管用。
四、做好市场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加大对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的专项巡查、质量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五、做好应急启动准备。各县市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等环节有效对接,做好应急加工企业复工复产监测,启动应急加工时,要派出驻厂联络员,协调解决粮源、资金、电力保障等相关事项,保证应急加工企业正常运转。各县市要加强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接,制定粮油应急调配保供运输工作方案。如需启动县市之间粮食调配,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征用运输力量统筹调供,费用列入应急经费保障。
六、正确引导舆论。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对网络或社会舆情要及时正确引导,及时通过媒体发布粮油价格、库存、加工、供应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