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2〕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教育厅等21个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1〕1117号)要求,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我州实际,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省、州、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要求。准确把握《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政策取向、政策意图和推进节奏,坚持底线思维,以全面落实标准为前提,紧密结合实际,从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着手,合理制定保障标准,清晰划分州、县支出责任,全面承接和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既要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能低于州级标准;又要量力而行,兼顾财政承受能力,不设定过高民生标准,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作过高承诺,有效防范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三)创新机制便民利民。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办理,提高经办机构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使人民群众能够便捷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是新时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研究部署,细化服务流程,扎实推进,做到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抓紧制定落实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落实措施,并与国家、省、州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充分衔接,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各县(市)的落实措施应在本文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要及时对外公布,并抄送州发展改革委。

(三)坚决落实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经费,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各县(市)财政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

(四)强化服务能力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照《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强化底线思维,加强供给能力,不折不扣落实服务事项,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着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队伍。

(五)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监督实施、维护自身权益。要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细化责任抓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服务项目逐条落地落实”的原则,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大任务,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实施监测预警。

 

州发展改革委 州委宣传部 州教育体育局

州民政局 州司法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州市场监管局

州应急管理局 州广播电视局 州医疗保障局

州税务局 州残疾人联合会 州妇联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