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2-0431800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3-18
- 发文字号:楚发改法规〔2022〕83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异议投诉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州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为持续优化我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依法及时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异议投诉处理工作,在贯彻落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制度》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异议投诉处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本级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投诉的处理回复,同时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异议回复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的异议(询问、质疑)、投诉的跟踪,及时提醒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线上受理、答复投标人(供应商)提出的异议;提醒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线上受理、答复投标人(供应商)提出的投诉。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异议投诉处理工作,对受理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回应、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举报、投诉、见证发现的问题线索。
二、线上线下融合处理
在省级未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异议(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交、受理、答复方式统一为线上办理前,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通过传统纸质方式提交的异议(询问、质疑)和投诉,仍然以传统纸质方式受理、答复;通过传统纸质方式和线上方式同步提交的,要以传统纸质和线上方式同步受理答复;仅通过线上方式提交的,要做好线上方式的受理答复。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跟踪服务人员要及时提醒、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项目评标前异议(询问、质疑)的受理处理答复情况告知评审委员会。
三、落实专人负责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受理、处理、回复到位,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回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各相关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异议投诉处理操作业务指导,确保规范操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