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2-0404009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4-04
- 发文字号:楚发改价格〔2022〕10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2〕115号)要求,按照国家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制度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就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直各收费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收费台账,如实填报《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和《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表二》(详见附件2),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州发展改革委。已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单位,请提供情况说明。
二、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督促收费单位健全收费台账,认真审核收费单位信息,仔细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金额等,确保录入信息完整准确。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信息录入工作,并将2021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的正式文件报送至州发展改革委。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2021年度收费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本地区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减免情况,收费总额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的建议;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市场价格管理系统导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调查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
(一)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作为清理规范收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二)州直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市场价格管理系统中本部门、本行业收费单位信息和收费情况报告工作,并负责通知本系统及下属有关收费单位,督促其及时按要求报送。
联系人:王家贵 3369115 邮箱:cxzfgwsfk@163.com
附件:
1.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
2.2021年度收费情况统计表(一)(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