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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转发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2〕302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8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全州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41号),认真扎实做好省规定自查自纠三个阶段的工作,由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于2022年9月5日前,将当地自查自纠情况及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连同附件1至附件3一并报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能源局。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分析各地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水电气暖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云发改价格〔2022〕877号”文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州发展改革委李建武,3369068,cxfgjg@126.com;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杨灿根,cxzzjjgps@126.com;州能源局张强,3369086,cxznyj408@163.com

 

附件:

1.县(市)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

2.县(市)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3.县(市)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及金额统计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