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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2〕3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让全州各族人民过上更好日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将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教育厅等20个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2〕75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要求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准确把握《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的政策取向、政策意图和推进节奏,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保障基本,均等可及;坚持数字赋能,高效保障;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发展。紧密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和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服务提升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压实责任,推动重点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自身职能职责,对照规划内容、目标要求等,制定任务清单(含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牵头部门),于2022年10月30日前提供州发展改革委汇总。

三、夯实项目支撑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针对公共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加强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项目的衔接,按财力合理确定各领域下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开展定期监测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落实与推进。于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将半年和年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金花 3369080

电子邮箱:yghy329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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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