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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转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23〕77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转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3〕147号)相关要求,引导生产者提升技术工艺水平,督促使用者加快淘汰落后设备,鼓励消费者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对照各自职能,压实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