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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7〕211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330号),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水务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