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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229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5〕26号


殷春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全州储能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22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目前全州已投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3个、装机700兆瓦,投产规模在全省占比超过五分之一,其中永仁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项目为全省首个投产的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是西南地区首个采用“共享模式”的大型储能电站;在建新型储能项目5个、装机1100兆瓦,其中2个项目力争于5月底实现投产。新型储能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2025年末将有大规模的储能项目投产入市交易,对楚雄州储能产业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州内储能项目企业受益将大幅减少,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经研究认为,结合新能源发展实际,省级对新型储能发展目标规模有明确规划,我州储能项目建设在全省范围内起步较早,部分投产和在建项目预计可享受示范项目政策,同时,省级仍执行发文明确的“项目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要求,且不再执行购买火电调节服务,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州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州内新能源企业优先租赁州内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容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将全力推动在建新型储能项目尽快按期并网投产,争取享受示范项目政策。同时加强指导州内储能项目业主参与省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州内新能源企业与共享储能电站业主自主协商,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州内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容量。鼓励共享储能电站业主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积极参与省电力调度需求响应,参加削峰和填谷响应申报竞价,中标并执行到位后可获得相应收益。

感谢您对州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权,0878-336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