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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3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办〔2022〕283号


段加权、黄云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将南华县工业园区纳入优化提升范围设立为省级以下开发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南华县近年通过不断的加快产业培育打造,特别是加快对“一园两片区”的工业园区建设,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4.34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成为全州6个百亿元县之一,这与南华县多年来抓产业培育和园区建设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各位代表提出的将“将南华县工业园区纳入优化提升范围,设立为省级以下开发区的建议”具有发展性和前瞻性,提得很好。

一、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情况

2020年4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云委〔2020〕287号)文件,南华工业园区以及其他6个县工业园区列入了被撤销园区范围。同时,要求园区撤销后,各级各部门对原园区内企业的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确保企业依法依规持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服务。2021年12月,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1070号),优化提升后,全省保留64个开发区,楚雄州仅保留了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云南禄丰产业园区、云南武定产业园区3个开发区。

二、南华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有关事宜

今年4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2〕33号)文件,《通知》明确提出,为满足项目落地需要,各州(市)可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对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和资源承载力的区域布局建设州(市)级产业集聚区。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相关部门起草并经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于5月30日印发了《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楚办字〔2022〕19号),《方案》对州级产业集聚区申报要求、建设程序和布局定位做了安排。6月20日,按照《方案》的分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了《关于落实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做好州级集聚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县市正在积极上报州级集聚区的申报材料。

在下步工作中,州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履行好州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继续加大对南华县在园区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鉴于南华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优势,建议南华县人民政府按照《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楚雄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做好州级集聚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南华县州级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争取尽快设立州级产业集聚区。同时,充分利用2019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通知》精神修编的南华工业园区规划成果,同步开展好环评工作,按照州级八部门和省级部门专家审查确定的园区四至范围,作为相关项目审批和项目落地的依据,加快入园项目的推进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慧 3369153 1363878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