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3-121202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3-12-1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州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楚雄州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已经十届州委常委会第35次会议、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楚雄州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政规〔2020〕1号)、《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办通〔2020〕3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以及《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政规〔2021〕1号)等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根本遵循,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公平保护和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力争3年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为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优化法律服务,助推全州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二、行动目标
2022年行动目标——全面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推动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法治保障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内推出100项以上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措施,助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2023年行动目标——争先进位。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提升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助推我州营商环境在全省争先进位。
2024年行动目标——争创一流。形成完善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制机制,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得到全面优化,助推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全面巩固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一流水平,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保持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三、主要任务
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制度清理,切实做到良法善治;改进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营造宽容柔性执法环境;强化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降低诉讼司法成本,强化财产保全适用,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依法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高执行合同效率,建立清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化水平,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开展护航安全生产、涉企公益诉讼案件止损修复行动,落实涉企信用修复措施;优化法律服务,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帮扶,建立小微企业法律援助制度,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放开人才落户政策,优化企业印章管理服务,方便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对企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引导民营企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实行政法干部分工联系服务企业,适时推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强化协调监督,建立政企协议履行监督协调机制,加大对涉企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的监督,全面优化法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由州委政法委、州法院、
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州委政法委书记或州委政法委书记委托的有关负责同志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问题。政法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主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建1个工作专班,负责协调督促抓好本行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工
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在本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细化具体目标、工作计划,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取信于民;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纳入我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指标体系。
(三)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有关要求,完善服务企业的办法措施,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让干部职工多进门,企业人员少跑腿。要筑牢宗旨意识,经常换位思考,真情服务企业;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多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和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我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持续推介典型案例、宣传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