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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楚雄市总工会专题学习 《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7-29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干部职工诚信履职意识,规范工会服务与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服务职工。近日,市总工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体干部职工参会,系统研读条例内容、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信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工会各项工作。

《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我省规范社会信用管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全文共8章65条,涵盖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权益保护、行业规范、信用环境建设等关键内容,构建了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信息共享、奖惩结合、保护权益、强化应用的信用工作体系,为全省各行各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和行动指南。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推进信用建设是践行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举措,更是助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习过程中,参会人员聚焦《条例》重点条款开展系统学习。会议详细解读了社会信用的法定定义、信用主体范围,重点阐释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使用的规范要求,深入讲解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适用情形与实施标准,同时围绕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监管、社会信用环境营造等核心内容进行逐条梳理。

学习中,我们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公众号推送、基层宣讲、宣传栏展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内容,扩大政策知晓率,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融入重点工作推进。将信用建设与职工评优评先、劳模推荐、企业职工服务、劳动纠纷调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深度结合,把守信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发挥守信激励导向作用。三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对照《条例》要求梳理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补齐工作短板,规范信用信息使用、管理流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工作不实、履职不严等失信问题。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全体干部职工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尊法守信、履职尽责,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诚信素养,树立工会干部良好形象。

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市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的信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明晰了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和方向。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信用建设赋能工会治理提质增效,常态化推进诚信宣传教育、规范化落实信用工作要求、常态化夯实诚信服务根基,切实把信用建设成果转化为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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