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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楚发改产业〔2018〕176号


牟定县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条钢”的相关要求,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防止死灰复燃,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巩固前期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加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经督查组检查发现,牟定县人民政府自2018年以来,一是未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未认真落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目标责任书》,工作台账不健全;二是未主动开展对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的企业进行实地再次排查和督查,对企业新增加的设备,情况不清,底数不明;三是虽然确定了监管部门、乡镇,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但未落实县级监管部门每周监管检查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工作情况没有记录;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力,未落实企业每天向县级主管部门报送生产情况制度。

请牟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4月28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以县政府文件(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ixieshi2017@126.com),向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确保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楚雄州人民政府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