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35千伏猛虎变电站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18〕149号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35千伏猛虎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发改能源〔20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35千伏猛虎变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猛虎乡目前主要由35千伏猛虎变(主变容量1×3.15MVA)供电,该变电站最大供电负荷为3.2MW,负荷率为101.6%,已过载运行。预计2020年、2025年最大供电负荷将达到4.21MW、6.03MW,现有主变容量与负荷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满足负荷的增长需求,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35千伏猛虎变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项目业主

建设地点在永仁县猛虎变电站原站址内,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接入系统:本期将35千伏龙他猛线“T”接改为“π”接,形成从35千伏猛虎变1回至他普里电站,1回至35千伏龙头山变电站,并将龙头山侧改为“T”接至35千伏永仁—龙头山线路。

2、电气主接线及主变:本期35千伏配电装置改造为户内布置,新建配电室1座,35千伏主接线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35千伏出线按终期规模建成2回;新增1×5MVA主变1台;10千伏主接线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新增10k千伏电气备用间隔2个。

3、线路:新建35千伏线路2.1千米,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项目核准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本项目在原站址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不需要进行用地预审。本项目在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地上建设,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六、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质量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