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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2016年度州对县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

一、州考核办自评及复评情况

2016年州対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是按照《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粮考核办〔2017〕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76号)要求,州发改委(粮食局)安排10位同志参加了州委、州人民政府组织的10个综合考核工作组,于1月5日-15日对全州10县市2016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核实。2017年1月18日州粮食安全考核办召集各组考核人员进行了综合初评,并将初评情况反馈给各县市粮食安全考核办征求意见,对各县市反馈意见各组又进行了认真核实, 2月7日州粮食安全考核办再次进行综合复评,并向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楚雄州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检查初评情况的报告》。

二、州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情况

2月8日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考核办检查初评、复评情况进行了审定,会议听取了州考核办关于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自评、复评、州考核检查组考核打分情况及奖励等次建议的汇报,州直有关部门发表了意见建议,会议确定2016年全州10县市考核得分均在92.8分以上,按照《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楚政办通〔2016〕76号)的规定,10县市和州属13个部门均达到优秀等次,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复评得分情况,建议给予奖励。

一、县市人民政府

一等奖:南华县、牟定县

二等奖: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武定县

三等奖:大姚县、双柏县、姚安县、永仁县

二、州直有关部门

一等奖:州政府办、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发改委(粮食局)、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等奖:州国土局、州委农办、州水务局、州食药监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 、州农发行

 

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