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楚发改党组〔2016〕26号


各科、室、局、中心:

经研究,现将《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12月11日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楚雄州委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64号)要求,为从严从紧从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切实查找执行中的偏差,纠正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在全委开展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对中央的要求令行禁止。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根本好转,营造从严从实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实现全州发改事业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查偏纠正重点项目及责任分解

(一)坚决查找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严格对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审计署令第31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违反公务员津贴补贴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以及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二)坚决查找纠正私设“小金库”问题。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13〕7号)及《中共楚雄州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楚纪发〔2016〕17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务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三)坚决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根据省(州)纪委、省(州)委组织部部署安排,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组通〔2016〕78号)和楚雄州委组织部《关于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的通知》(楚组通〔2016〕57、77号、楚组便签〔2016〕147号)要求,对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或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领取薪酬、补助或报销费用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责任领导:洪志、李红梅;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粮食局)

(四)坚决清理整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全委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厅字〔2016〕13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所管辖地区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坚决纠正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中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上未作说明等问题。(责任领导:洪志、李红梅;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粮食局)

(五)坚决查找纠正违规集资建房问题。严格对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利用职权及其影响力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高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投资科、粮食局)

(六)坚决查找纠正违规发放通讯补助费问题。严格对照“审计署令第31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发放通讯补助费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七)坚决查找纠正国内差旅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4〕4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调整楚雄州州级机关部分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楚办字〔2016〕62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反中央和省、州差旅费管理规定,出差、学习、培训等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八)坚决查找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九)坚决查找纠正层层陪同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调研、检查、考察等无计划、无主题、不深入,搞形式、走过场、讲排场,层层陪同等问题。(责任领导:洪志、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坚决查找纠正违规出席各类庆典及论坛活动和出席有关活动戴花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或者出席活动戴花等问题。(责任领导:金正东、李红梅;责任科室:重点科、粮食局)

(十一)坚决查找纠正会议多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及“中发〔2013〕13号”“楚办字〔2014〕5号”“楚办字〔2014〕14号”文件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未经审批随意召开会议、巧立名目召开会议,会期长、会议超规模、超预算,随意召开视频会议及参会人员层次过多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二)坚决查找纠正文件简报多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以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楚办字〔2012〕91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各类文件、刊物、简报数量多、篇幅长、质量低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三)坚决查找纠正新闻报道超字数、超时间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新闻报道过多关注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公务活动,对群众和基层关注不够,不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新闻报道文稿字数和报道时间等问题。(责任领导:王文书、李红梅;责任科室:综合科、粮食局)

(十四)坚决查找纠正违规发表文稿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代表地方和部门发表讲话和文章,或将报告、讲话等工作性文稿整理汇编署名公开出版;未经统一安排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等问题。(责任领导:王文书、李红梅;责任科室:综合科、粮食局)

(十五)坚决查找纠正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全州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中发〔2013〕1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3〕2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印发<楚雄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办发〔2014〕7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楚发改办〔2014〕48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无正当接待事由、无公函,在非正常公务活动中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互相吃请、请吃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六)坚决查找纠正公务接待超标准不规范问题。严格对照“中发〔2013〕13号”、“中办发〔2013〕22号”、“楚办发〔2014〕7号”和“ 楚发改办〔2014〕48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接待项目、接待标准、接待手续不符合规定,提供高档菜肴、烟酒,陪餐人员过多、挂账并单、挂账接待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七)坚决查找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查找纠正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务;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十八)坚决查找纠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纪通〔2013〕22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多头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等问题。(责任领导:洪志、李红梅;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粮食局)

(十九)坚决查找纠正公款旅游问题。严格对照“中发〔2013〕13号”“楚办字〔2014〕42号”等规定,深入查找纠正用公款国(境)内、外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调研、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差旅费用;无出国(境)公务或无实质性公务,组织或者参加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二十)坚决查找纠正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认真落实省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深入查找纠正违规保留、配备公务用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车改补贴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责任领导:尹毅、李红梅;责任科室:办公室、粮食局)

(二十一)坚决查找纠正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问题。认真落实省、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深入查找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违规收送“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责任领导:洪志、李红梅;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粮食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徐东任组长,副主任洪志、李红梅、尹毅、罗志清、王文书、金正东任副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外的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主要承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专项行动工作步骤、时段的贯彻落实。

四、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任务划分

(一)制定方案。按照州委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21个查偏纠正重点项目责任分解。

责任领导:徐东

责任科室:机关党办

责任人:洪志、王翠芬

完成时限:12月11日前完成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州委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各科室按照委党组要求,对所属干部职工进行再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责任领导:徐东

责任科室:机关党办

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12月12日前完成

(三)自检自查。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逐一对照查偏纠正项目及重点,认真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填写单位及个人《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1-2)。处级干部的问题清单经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委查偏纠正专项行动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州纪委监察局。其他干部职工的问题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各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责任领导:徐东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完成

(四)纠正整改。对照《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委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逐一进行整改。个人制定整改措施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督促抓好整改。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限期于12月30日以前全部整改完毕,并填写单位及个人《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整改清单台账》(附件3-4)。州发改委及处级干部的整改清单台账经委党组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州发改委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整改情况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州纪委监察局。其他干部职工的整改清单台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机关党办存档备查。

责任领导:徐东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12月28日前完成

(五)总结提高。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的科室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工作督查检查,指导各科室开展“回头看”,进行认真总结。各科室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交机关党办。

责任领导:洪志

责任科室:各科室

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7年1月5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查偏纠正专项行动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任务分解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查改问题的落实。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推进州委部署开展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确保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摆进去、职责摆进去、行动摆进去,要全面组织查偏,全面进行纠正。严格对照查偏纠正项目及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找问题、带头立行立改。对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时一并报告说明。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督促查找偏差上、纠正整改上。对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走过场的,要及时提醒。对隐瞒问题、不如实上报、不主动整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单位)

2. 《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问题清单》(个人)

3. 《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整改清单台账》(单位)

4. 《楚雄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整改清单台账》(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