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关于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楚发改收费〔2016〕314号


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根据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综合〔2015〕52号”授权各州(市)制定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云政发〔2016〕19号”即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调研周边州市定价水平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企业承受能力等基础上,现将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1至4。

二、鉴于收费单位对定价所需成本资料提供、成本审核认证等存在实际困难,此收费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三、为与省级相关规定衔接并维护政策的严肃性,2016年1月1日起至发文之日止的多收部分作清退处理,并将清退情况及时上报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无法清退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作收缴处理。

四、请相关收费单位做好公示工作,并与省州其它有关政策等相衔接。

附件1:

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交易及服务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标准

交费对象

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一级市场)

成交金额

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1.8%

受让人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3%

1000-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

0.8%

5000万元以上

0.7%

转让(二级市场)

成交金额

重组改制、无偿转让

0.4%

交易双方各承担50%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1.3%

100-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0.8%

3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0.6%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0.4%

1000万元以上

0.2%

附件2: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交易及服务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

标准

交费对象

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一级市场)

成交金额

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2‰

受让人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

1.8‰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

1.7‰

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之间

1.2‰

10000万元以上

0.4‰

附件3: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交易及服务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标准

交费对象

转让(招标、拍卖、挂牌)

成交价金额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

交易双方各承担50%

100-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

1.8‰

1000-5000万元之间(含5000万元)

1.7‰

5000-10000万元之间(含10000万元)

1.2‰

10000万元以上

0.4‰

租赁(公开招租)

年租金总额

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

交易双方各承担50%

5-10万元之间(含10万元)

1.8‰

10-20万元之间(含20万元)

1.7‰

20-50万元之间(含50万元)

1.3‰

50-1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

1‰

100万元以上

0.4‰

附件4: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交易及服务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标准(元)

交费对象

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服务

中标价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每宗不超过400元

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承担50%

10-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每宗不超过800元

20-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每宗不超过1600元

50-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每宗不超过2000元

100-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

每宗不超过2400元

2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每宗不超过2800元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每宗不超过3600元

1000-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

每宗不超过4400元

1500-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

每宗不超过5200元

2000万元以上

每宗不超过6800元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项目服务

每宗不超过2000元

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承担50%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