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234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8-22
- 发文字号:楚发改资环〔2016〕467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6〕467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通知》(云发改办资环〔2016〕4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文件精神以及省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