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319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7-10-17
-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17〕533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发改社会请〔2017〕39号)及可研文本已收悉,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州发改委于2016年3月31日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大姚县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59,规划占地190亩,校舍建筑面积29788.5平方米,教职工100人,在校学生1500人,由于实训场所不足,实训设备缺乏已成为学校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新建大姚县职业高级中学实训基地和采购必要的实训设备十分必要。经专家认真审查后认为,可研编制要素齐全,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功能基本满足需求,原则同意《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大姚县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仿真实训楼1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00㎡;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绿化,购置教学实训设备、教具。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00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二年。
八、项目建设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极大的改善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环境和办学水平条件,提高全县职业教育和社会专业技能培训的规模和水平,对促进大姚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完成初设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