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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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0-19
-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17〕543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7〕543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禄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州发改委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殡仪馆是实施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的物质载体,是一项破旧立新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2006年楚雄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高火化率”作为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禄丰县殡仪馆原有设施设备十分陈旧,因此,急需对禄丰县殡仪馆改扩建十分必要和紧迫。
经专家认真审查后认为,可研编制要素齐全,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功能基本满足需求,原则同意《禄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m2,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450万元。
五、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二年。
六、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彻底解决禄丰县殡仪馆设备实施陈旧现状,是贯彻云南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高火化率”精神乃是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