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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7〕525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牟发改社会〔2017〕76号)收悉,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州发改委于8月30日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目前有校舍总建筑面积2325.10平方米,占地面积834.25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严重地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的开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因此,改扩建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已迫在眉睫。经专家认真审查后认为,可研编制要素齐全,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功能基本满足需求,原则同意《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建设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及厕所和附属用房等共计4065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0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820万元,地方配套205万元。

五、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二年。

六、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能较好地解决牟定县天台中心小学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配套附属设施不足等问题。能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通过扩大招生规模,能满足更多学生就读的需求,促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完成初设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