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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仁兴镇新建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7〕401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禄丰县仁兴镇新建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州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禄丰县公共足球场较少,为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禄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新建禄丰县共足球场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了相关项目前期工作,落实了建设条件。专家组认为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设计建设规模合理、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基本可行,《报告》编制章节齐全、内容详实,基本达到可研报告编制深度要求。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禄丰县仁兴镇新建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禄丰县仁兴镇新建足球场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县仁兴镇大猪街村委会。

四、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0亩。新建105×68米公共足球场一块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1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40万元,地方配套79万元。

六、项目建设年限: 二年。

七、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极大地改善禄丰县公共体育场所的硬件设施和环境,对提倡全民健身,满足全民健身需求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接文后,请你们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可研,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和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